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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人|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引进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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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是广东省人民政府直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广东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广东省18所全国一流高职院校建设单位之一、广东省安全文明校园,是全国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全国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国家第一批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培育单位、广东省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单位,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创建单位、全国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全国高等职业院校体育工作成果暨“一校一品”体育工作示范基地。入选“亚太职业院校影响力50强”,入选教育部职业教育走出去试点项目高校(13所之一),并筹办中国-赞比亚职业技术学院工贸分院。迄今已有64年办学历史。

学校地处广州市,现有天河、白云、荔湾三个校区。天河、白云校区占地1100亩,全日制在校生22000多人,成人学历教育规模达9000人。学校目前设有教学机构12个,现有专业44个,其中国家级骨干专业4个,中央财政支持的重点专业2个,省级一类品牌建设专业3个,省级二类品牌建设专业3个,省级高职教育示范性专业4个,省级高职教育重点专业9个,省级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试点专业8个,省一流高职院校高水平专业建设项目9个,高职本科协同育人专业4个。学校在2019年成为国家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目前已获得“1+x”证书制度试点专业30个55种。

学校实训实习场所条件优越,德技兼修知行合一。学校建有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1个、应用人才培养中心1个,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2个,国家级“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2个;有中央财政支持职业教育实训基地4个,省级专业实训基地、公共实训中心、虚拟仿真实训中心等15个。

学校拥有一支专兼结合、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拥有全国优秀教师、优秀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省级“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省级青年珠江学者、省级教学名师、省级专业领军人才、省级高等职业院校青年优秀教师培养对象等高层次人才42人。有硕士以上学位教师526人。拥有国家级教学科研团队1个,省级高职教育优秀教学团队5个。近年来学校获国家教育教学成果奖二等奖1项,获省级教育教学成果奖14项。获教师教学能力大赛国家级奖项2项,省级奖项44项。

现因学校发展需要,学校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引进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博士研究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高层次人才(含高层次技能型人才)。

二、引进岗位及人数

本次引进岗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共计100人。

三、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符合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3.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4.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6.非广州市户籍人员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的准入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专业要求:计算机类、机械工程类、测绘类、电气类、电子信息类、工商管理类、经济学、英语、日语、马克思主义、哲学、法学、政治学。

2.学历、职称、年龄等要求详见《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党纪、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党纪、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做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做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四、薪酬待遇

1.符合《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等相关规定的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按所具备的学历、资历等条件聘用到相应的岗位,执行国家和广东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2.无职称的博士研究生享受三年副高待遇。

3.完成学校规定的工作要求,年薪税前约32-36万。符合《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修订)》条件的人才,还将享受教科研启动费3-100万,税前安家补助费10-150万,特殊岗位绩效1.2-12万/年,过渡性住房等。具体发放期限、发放方式按学校制度规定执行。

3.工资采用晋升机制,根据在校工作年限、年度考核结果和职称、职务提升等因素逐级晋升。

4.按国家规定购买“五险二金”。

5.按学校安排可享受带薪寒暑假。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招聘额满为止(2021年全年有效)。

(二)报名方式

采用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填写《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报名人员基本信息表》(附件3),连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扫描件发送到rsczhaopin@gdgm.edu.cn,(邮件主题格式为:事业编制+姓名+学历学位+职称+岗位名称,如:事业编制张三博士研究生讲师应聘专任教师)。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登陆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gdgm.edu.cn),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3.所有应聘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除2021届应届毕业生外)、职称证书等,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4.年龄、工作经历及业绩成果年限的计算以2021年4月30日为限。

六、面试方式

综合面试包括专业试讲、专业知识问答、考察座谈。

专业试讲和专业知识问答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学能力和专业水平、科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考察座谈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包括性格、为人、个人修养、应变能力、专业能力、发展潜力、工作态度、团队精神、对岗位的认识与理解等方面的情况。

七、面试成绩

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考生总成绩。个人总成绩达75分为合格,从成绩合格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八、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由学校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通知》(粤教继〔2013〕1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九、考察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文件规定,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实践经验等。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十、公示及聘用

报考人员经面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校网站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入编手续。2021届博士毕业生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博士学历、学位证书,逾期则招聘结果无效。

十一、递补

若拟聘用人员放弃体检及聘用资格的,或者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体检合格结论的,则可根据实际情况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在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所需人数等额递补。

十二、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十三、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87729601(人事处)

监督电话:020-87702519(纪检监察处)

附件1: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层次人才需求表.doc

附件2: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引进博士报名表.doc

附件3:报名人员基本信息表.xls

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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